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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4 11:2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8-22       报名截止:2022-08-25
2022年如东县部分县直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公办幼儿园编制外保教保育人员薪金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01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辅助岗位限额标准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23号)和《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规范使用编制外用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教体人〔2019〕26号)文件精神,如东县部分县直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2022年如东县部分县直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幼儿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具体岗位条件:
1.教师
(1)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并已经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以保证退休时至少能达到缴足15年的社保期(社保缴纳时间计算至2022年7月)。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
2.会计
(1)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至1997年7月期间出生),35-40周岁的女性招聘人员需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以保证女50周岁退休时至少能达到缴足15年的社保期(时间计算至2022年8月31日)。
(2)大专及以上财务财会、审计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熟练应用财务及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保育员及三盛幼儿园兼报的教辅人员
(1)女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至1995年7月期间出生),35-40周岁的招聘人员需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以保证女50周岁退休时至少能达到缴足15年的社保期(时间计算至2022年8月31日)。
(2)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兼报教辅人员的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Word及Excel表格、图片剪辑等)。
4.保健员
(1)女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35-40周岁的招聘人员需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以保证女50周岁退休时至少能达到缴足15年的社保期(时间计算至2022年8月31日)。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Word及Excel表格、图片剪辑等)。
(2)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厨师、厨工
(1)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2)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以后出生);招聘人员需根据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已经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以保证男60周岁、女50周岁退休时至少能达到缴足15年的社保期(时间计算至2022年8月31日)。
(3)女性身高在1.58m以上;男性身高在1.70m以上。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四)下列对象不得报名:有犯罪纪录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或违法情节尚未查清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良记录,征信不良者,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如东县户籍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简章
通过江苏省如东县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s://www.rdedu.net.cn)
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2022年如东县部分县直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报名登记表+姓名”。(根据意愿每人选报一所幼儿园,提交一份报名表。)
报名邮箱:360273337@qq.com
联系人:缪云
联系电话:13776959238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6日(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各幼儿园
3.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5)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
(8)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9)其他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女35周岁以上需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明细表等)。
4.招聘岗位变更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5.资格审查
如东县县直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经查实材料虚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会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告知),请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考试,逾时视同自动放弃。
(四)考试
1.教师
(1)笔试:考核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30%+加分项,为最终笔试排名成绩。
根据笔试排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面试项目如下:
A.现场问答——考官提出与本岗位职责相关的问题。(20分)
B.讲故事——自备一个儿童故事现场讲述,时间5分钟以内。(20分)
C.微型课——现场提供课题,准备30分钟,设计并展示一次完整的教学活动,展示时间10分钟以内。(60分)
2.会计、保育员、保健员、教辅人员
(1)笔试(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测试内容为:
会计:财务专业基本常识。
保育员:幼儿园保育老师工作基本常识,三盛幼儿园兼报教辅人员另加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保健员:幼儿园保健员工作基本常识及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2)面试(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尾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同分,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操作能力等要素。
(3)总成绩计算方式:
A.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B.加分项:
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能提供一年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证明者加1分(需提供原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会计岗位:有1年及以上会计岗位工作经历的,总成绩加1分(需提供原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保健员岗位: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保健员工作经历的,总成绩加1分(需提供原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其他加分项: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的,总成绩加1分(需提供原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总成绩加1分。
2.厨师、厨工:
(1)现场操作:根据所提供的食材,按要求进行操作。现场操作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回答问题:根据所提供的问题进行口头回答。回答问题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总成绩的计算:按现场操作成绩占60%、回答问题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地点:如东县友谊路小学、如东县县级机关幼儿园(朝阳路15号)。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
1.招聘人员按总成绩(含加分项)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幼儿园教师体检要求。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人员考察合格后,每组按得分高低选择聘用幼儿园。
(七)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幼儿园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试用期3个月),参照县直幼儿园同类聘用人员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与原单位的一切事务由本人自行处理,截止期限为与拟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日。如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结果处理。
5.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相关合同条款或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公告规定的政策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全程接受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监督与审计科)。
六、附则
本公告由各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